长安汽车拟向实控人方定增募不超60亿 加码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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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长安汽车(000625.SZ)12月6日晚间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及其子公司中国长安、南方资产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其中43亿元用于新能源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17亿元用于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公告显示,长安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及南方资产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长安汽车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1.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509,337,860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现行总股本的30%。其中,兵器装备集团拟认购金额为15亿元,认购数量为127,334,465股;中国长安拟认购金额为10亿元,认购数量为84,889,643股;南方资产拟认购金额为35亿元,认购数量为297,113,752股。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长安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新能源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长安汽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长安汽车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及南方资产。本次发行前,兵器装备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方资产为兵器装备集团子公司,因此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及南方资产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安,实际控制人为兵器装备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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