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定增募不超3.78亿获深交所通过 长江保荐建功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国能日新(301162.SZ)10日晚披露《关于收到《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国能日新(301162.SZ)10日晚披露《关于收到《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9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雍正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9,249,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7.57元/股,调整为37.12元/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0,174,062股股票(含本数),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雍正全额认购。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766.1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股票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0,326,856股,雍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938,049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3.48%,雍正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江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921,607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41.62%,雍正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超、伍俊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收藏 打赏
24小时热闻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