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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董事长朱晓宁等拟减持 2021年定增广州国资入主
发布时间:2024-12-22 20:55:22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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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3日讯 苏交科(300284.SZ)昨日晚间披露,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李大鹏、董事兼总裁朱晓宁、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副总裁张海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董事长李大鹏持有公司股份4,456,6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29%,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2月4日-2025年3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2%)。 

公司董事兼总裁朱晓宁持有公司股份3,352,8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55%,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2月4日-2025年3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4%)。 

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岭松持有公司股份9,22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07%,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2月4日-2025年3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0%)。 

公司副总裁张海军持有公司股份4,985,5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48%,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2月4日-2025年3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2%)。 

苏交科表示,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苏交科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91,421,794股,全部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为8.09元/股。苏交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357,602,313.4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21,587,221.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36,015,092.38元。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谭永丰、赵龙 

本次发行前,符冠华、王军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2,623,58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35.27%。2020年8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珠江实业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2021年1月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就已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补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前述协议,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起,符冠华、王军华将分别放弃所持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3.29%、9.01%,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22.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珠江实业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291,421,794股,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3.08%;符冠华、王军华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0.23%、6.93%,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7.15%。珠江实业集团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获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由符冠华、王军华变更为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由符冠华、王军华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本次发行后,珠江实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协议受让符冠华、王军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92%,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26.92%;符冠华、王军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3.29%,拥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分别为7.92%、5.39%,合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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